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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本:Latest-3.2

DROP DATABASE

功能

该语句用于删除数据库(database)。

注意

该操作需要有对应数据库的 DROP 权限。

语法

-- 2.0 之前版本
DROP DATABASE [IF EXISTS] [FORCE] db_name
-- 2.0 及以后版本
DROP DATABASE [IF EXISTS] db_name [FORCE]

注意以下几点:

  • 执行 DROP DATABASE 一段时间内(默认 1 天),可以通过 RECOVER 语句恢复被删除的数据库,但是该数据库下已经随数据库删除的 Pipe 导入作业(自 3.2 版本起支持)无法恢复。
  • 如果执行 DROP DATABASE FORCE,则系统不会检查该数据库是否存在未完成的事务,数据库将直接被删除并且 不能被恢复,一般不建议执行此操作。
  • 删除数据库后,所有从属于该数据库的 Pipe 导入作业(自 3.2 版本起支持)也将随之删除。

示例

  1. 删除数据库 db_test。

    DROP DATABASE db_test;

相关参考